Tuesday, August 24, 2010

我国的赡养法令

我认为,我国的赡养法令无效。在我眼里,赡养法令存在的目的是要减低父母告儿女的案件。但是,如今父母告自己孩子的案件有日与俱增的趋势。这样,赡养法令岂不是没有达到它存在的目的,反而还把此事搞得更严重。我认为,如果此法令不赶快补救的话,把他废除了不是更好吗?补救此法令可以从几方面着手。例如,在这个法令下,父母与孩子两方必须先上辅导课以更加认识彼此与了解打官司的过程和后果,再让这些父母决定要不要控告自己的儿女。儿女不赡养父母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对方的需要。只要彼此都对各方有一定的了解,这种下场就也能避免了。

被阻与泰女交往

这儿子怎么那么残忍呢?对自己又养育之恩的母亲,也能打得这么狠。得知像这种败类也有,我感到非常惊讶。女朋友没了,还能再找一个。但是,没了母亲,到哪儿找个母亲回来呢?父母给于我们生命,给于我们所需要的一切。他们对我们的照顾是我们永远都无法回馈他们地。我认为能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我们这些做儿女的荣幸。但如今,却有这种不孝的人渣作出如此恶劣又没人行的行为,蒙羞了我国。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这不孝子迟早会有自己应得的报应地。